2023年7月4日 星期二

答客問07 冤親債主

人的靈魂既然經過很多世的輪迴,這中間的種種牽連互動,自然累積成一個如帳本的紀錄(當然是更為複雜).每一次新的人生開始的時候,總要概括承受過去的作為帶來的前欠,應收與結餘.當然也包括累積的福德資糧.

很多時候,我們會把自己不順遂的境遇,跟冤親債主攀上關係.

先來說說冤親債主.冤親債主其實是奠基於因果律而來.沒有因果律就不會有冤債的積累.每件事情就會變成隨機事件,而且彼此獨立,互不影響.

因果律

因果律,可以視為靈魂輪迴運作的基本規則之一.

一因成一果,果熟方來報.

前因既已成就改變不了,所以菩薩畏因,不可隨意造因,哪怕是菩薩的願力,都無法破除因果律而逍遙於外.

後果既熟自當來報,但是受果之時,我們的心態與心念,就成了往後各種發展可能的新因.

面對果報,我們卻只想逃避,不想面對承擔,這個果本來痛一下就過去了,可能就歹戲拖棚,變一輩子的障礙.如果我們欣然接受,而且用更積極的態度,把該做的事情做好,在償還的過程中,種下更多善因,因為我們的選擇造就了積極正面的成長.了卻因果的同時,我們也提升了自己.

認知了這樣的因果法則,可以知道這中間其實一點都不消極.人生還是有許多的選擇,可以做出各種的努力,沒有命定,只有命題,只有自己敢不敢,願不願意,跟執行力夠不夠強的問題.

冤親債主的討報

討報,是債權人暫時放棄了繼續輪迴的歷程,然後獲得合法的申討權利(例如持黑令旗索命的說法),在因果相當的平衡法則下,了結一樁冤債果報.然後兩方再依照各自靈魂帳簿的內容,繼續下一次的生命歷程.所以冤親債主的討報,一方必定還在鬼的狀態,一方則以人身受報.

赦因果與解冤親債主

如果因果律是無法例外的.那麼償還的方式當然也就是受限的.以債權債務的概念來講,就是不能移轉與代位執行的.

試想,如果因果可以移轉與替代,那麼誰有這個權力去決定誰可以移轉給誰?誰有那個資格享有被替代的利益?會不會出現頂罪與交易?靈魂在這樣的狀態下,作為與責任脫鉤,還能夠進化嗎?

那麼赦因果,辦因果,解因果.想一想,又是怎麼一回事呢?

債不能不還,但是在期限裡可以延後.所以我們以為真的解決了因果的問題,其實只是付了一點利息,談了一點條件,讓追逼得緊的債主們,高抬貴手,讓我們喘口氣.但是期限一到,該來的還是要來,這生沒有還,來世也逃不掉.

那麼,真的無解嗎?

有的.但是解法從來不是花錢消災,託人搖搖鈴吹吹號辦場法事,或是燒幾多紙錢,元寶,衣服,鞋子,就可以處理的.(很抱歉,我無意擋人財路,但是該傳的話不得不說,是否如此,就留給各位自己判斷了)

首先,兩方要有改變償還方式的意願.

債權人追討了些甚麼(例如讓對方受苦,讓對方蒙受損失等等)其實對他往後靈魂的提升並沒有好處,但是身處鬼的階段,他也沒有辦法修行,透過債權的行使,如果債務人因為還債而願意進修,那麼當債務人進修有十分功果,債務人實得八分,債權人能得兩分,這兩分功果資糧,卻是珍貴無比,所謂求之而不可得.

這樣的調解方式,既不打破因果的規律,也同時利益雙方,同修共進.當然,債主們沒有因此而消失,債務關係也還存在,一直到償清為止.但是償還者一方面償還了因果債,一方面透過修行的作為,提升了自己,等於是一兼二顧,摸蛤利兼洗褲.

這個解法,神明只能是協調結果的見證人.扮演的是勸善的角色,最後的執行與承擔,還是要靠當事人自己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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